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 号)的要求,我基地定期在顺德保发珠宝产业中心举办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认定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珠宝专业相关院校老师及学生
2、珠宝企业从业人员
3、珠宝从业个体人员
4、珠宝爱好者
二、申报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提交材料
依据申报条件提交考生报名资料: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学历证明(最高学历)、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诚信承诺书、电子照片(近半年白底一寸彩照)等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在3年内不准申报任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联系方式
学校固话:0757-27885660
王老师 18924803266(微信同号)
李老师 15015779919(微信同号)
卢老师 13418777223(微信同号)